市物发〔2017〕34号
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各、区县物价局: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21号)要求,为了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管辖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
以上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西安市物价局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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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发〔2017〕34号
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各、区县物价局: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21号)要求,为了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管辖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
以上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西安市物价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