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发改部门、教育局、财政局,市属各有关学校:

现将《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78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教育局
2021年7月5日

附件-关于调整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78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