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城豪庭C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批复

西安市灞桥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办理经济适用房核价的申请》(灞城开字〔2022〕7号)收悉。按照《关于妥善解决遗留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价格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1〕8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公司东城豪庭C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东城豪庭C区(1#-6#楼)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核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749.8元。

你公司可根据市场供求等实际情况,在基准价格基础上按上浮不超过3%,下浮不限原则,确定项目具体销售价格。

分割零售单套住房,以浮动后的销售均价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由你公司自行确定。

二、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你公司须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明码标价牌(签),一套一标,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自觉接受消费者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

三、你公司须严格按本批复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亦不得在批准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之外加收任何未经批准的其他费用或强行推销及搭售商品;不得随意降低建筑标准。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四、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30日

一房一价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