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以来,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及《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充分发挥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职能,确保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运行。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职能,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一)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我委与大成律师事务所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律所派驻法务代表常驻我委,随时提供法律咨询和相关法律服务,为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二)做好机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我委工作涉及全市各个经济领域,工作面广,凡是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在提交研究决定前均需进行合法性审查,事前的合法性审查确保了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并有效提高了决策效率。2020年至今,已审查合同82份,规范性文件10份。

(三)做好信访工作防范潜在法律风险。今年,我委重新调整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法规处作为领导小组法律专班成员,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就信访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及依据。在日常工作中,法规处在事前、事中积极参与来信来访,提前防范纠纷。截至目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及政策咨询案件81余件,事先防范了法律风险。

(四)妥善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复议、诉讼工作,在委党组会议组织委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学习相关出庭应诉制度和规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20年以来,参与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按照复议申请人要求进行答复;未发生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机关形象。

(五)严格规范文件管理清理。定期清理与现行有效的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与现行规范性文件相矛盾的,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按照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求,开展了公平竞争、纠正违背统计法精神、涉及秦岭保护、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等文件清理工作。清查结果已在我委官网上予以公示。

二、提升执法素养,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时为市电力执法监察队、市粮食稽查队及委内各相关处室人员办理了执法证件,确保持证人员在编在岗。同时,强化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李大勇教授、省委党校刘素霞博士,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程序等内容,向各区县、开发区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讲座,并发放了相关业务书籍。

(二)全面正确履行监管职责。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全面正确履行监管职责。我委粮食稽查队组织开展了粮油市场检查、粮食收购市场检查和粮食库存检查等5次专项检查活动,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未出现一例行政执法投诉和复议案件。我委电力执法监察队开展了6次对重点高压线路专项巡查活动,共消除警示标识缺失、安全距离不足、设施缺陷等问题300余起,确保了电力行业正常的运行秩序。

(三)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西安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制定《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修订《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并按月报送“双随机、一公开”月报表,按照西安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要求及时回复各项工作信息。

三、推进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将涉及我委的21个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审批,完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及市工程交易平台的对接,实现了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缩短了办事时限。根据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计,2020年截至目前,我市在线平台共受理申报事项4653件,涉及我委事项按时办结率100%。

(二)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全面清理了负面清单之外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准入环节设立的隐性门槛和清单之外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对于设立层级不足但确需存在的市场准入制度,我市共上报准入负面清单及建议删除修改管理措施共7项,国家2019年版的负面清单中采纳删除建议两项,同意废止2项。研究制定《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不断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我市一季度非公占比52.8%,二季度52.9%。

(三)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办理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行投资项目审批各项业务“网上办”“预约办”,依托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和监测调度,启动在线招投标工作,保障投资项目申报、受理、审批和前期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印发《关于市发改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事项办理的工作流程》,将我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出件”的工作模式,有效解决“两头审批”“体外循环”“事权不清”等问题,提高审批效率。

四、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全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一)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一是制定创建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西安市发改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提出了助力我市创建国家级、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二是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根据《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方案》要求,我委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我委相关工作,确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参加申报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活动,目前已通过评审进入公示阶段。

(二)做好落实中央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全面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反馈的督察意见,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提出了涉及我委七个方面问题,制定了26项整改措施,确保我委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一)领导带头学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坚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采取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主题教育工作相结合的方式,2020年全年举办领导班子读书班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交流5次,组织党组会、理论中心组会、专家辅导、专题培训等19次,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加强法治宣传。依托 “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以“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走上街头参与主题普法宣传,举办各种宣传活动。2020年以来,我委电力执法队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如开展的“三电”宣传月和“爱电日”“安全月”等各项专题宣传活动。走上街头,宣传电力法律法规,活动中我委干部职工都在街头耐心的为市民就用电常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发放普法宣传品。通过宣传,提高了市民的依法保护电力设施,依法安全用电的意识。粮食稽查队依托《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纪念日暨粮食科技活动周、世界粮食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平台,向广大粮油经营者、消费者、机关干部和农村人口宣传普及粮油法律法规、国家粮油政策、科学储粮、科学食粮、爱粮节粮、粮油鉴别等知识,围绕粮油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搭建学习平台。一是组织全委在编在岗人员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有力提升发改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二是邀请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李大勇、中共陕西省委党校法学与社会治理教研部硕士生导师刘素霞,为全市发改系统粮食类执法、电力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三是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李康宁教授开展《民法典》讲座,对《民法典》进行全面解读。四是按照法治扶贫工作精神,依托《民法典》出台之际,以“法治扶贫民法典普法宣传进村”为主题,赴对口帮扶村鄠邑区蒋村镇怀道村开展“法律六进”之法律进农村活动,现场发放法治书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五是组织全委执法人员观看《2020年度西安市政府常务会第四次学法活动纪实》。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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