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1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签发人:李西宁
市发改函〔2024〕51号

杨联合委员(灞桥区政协):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建议》(第5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西安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逐步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安排了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机制、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机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共享机制、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健全农民持续增收机制、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推进机制等6项任务,明确了我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重点方向。

2020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十八部委发文将我市高陵区、阎良区和西咸新区列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范围。为加快我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西安市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指导阎良区、高陵区、西咸新区3个片区制定了各自的试验区建设方案,围绕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等权益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等试点任务开展先行先试,为全省乃至全国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统筹抓好《西安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方案》《西安市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持续深化要素配置、规划建设、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体制改革,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加快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您在提案中就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出的建议,契合我市城乡融合发展方向,其中“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发展格局”“做优做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等理念和思路对我们启发很大,我委将在下一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吸纳和运用。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城乡融合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继续关注,并及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5日

(联系人:乔晓栋 电话:86786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