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0〕18号,以下简称《办法》)及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即将执行期满,结合当前我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继续实施的公告》工作要求,我市拟在继续执行《办法》,维持现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及停车服务政府指导价标准不变的基础上,结合意见建议反馈情况,对《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西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文件详见附件。
征求意见时间为10月15日-11月15日。
二、参与方式
在征求意见时间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具体修改意见、详细理由和依据。
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注明单位和职务职称;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单位全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三、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邮寄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编:710007;
电子邮箱:xiansffj@163.com;
传真号:029-86788230。
真诚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住建局
2025年10月15日
意见征询表:https://www.wjx.cn/vm/O3sVKZi.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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