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要求,在西安市电子政务办的细心指导下,我委认真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7年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是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有关政务活动、重大项目信息、工作动态及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2017年我委网站全年累计更新网站信息489条。
(二)重大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西安市对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我委每月定期发布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及有关信息,2017年共发布各类重点项目信息11条,同时积极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宣传、公开我市重点项目信息。
(三)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委网站共收到并受理市民咨询投诉及建议总计326件,处理回复信件292件。咨询投诉重点内容大致可分为五类,一是光伏发电、余热发电等政策类,总计38个,约占全部咨询投诉件的14%;二是云轨选址、开工时间等咨询投诉,总计26个,约占9%;三是关于幸福林带热力站选址的投诉,总计17个,占6%;第四类是煤清洁能源类咨询,总计14个,占5%;第五类是关于投资公司协调颐馨花园办理房产证落户问题,共13个,占4%;其他分别为ppp项目入库、人才新政23条、户籍政策咨询和执行不合理或政策流程等咨询和投诉问题。我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按时协调处理每个咨询投诉及建议件,并在第一时间将处理结果通知投诉者,满意率高达99%。
在受理诉讼、行政复议方面,2017年积极推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外聘律师参加经费预算专题会议,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提供法律论证,对起草或者修订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对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行政管理工作和改革方案以及具体措施提供法律咨询,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积极防范法律风险,有效避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产生。2017年我委行政诉讼案件9件,其中7件已结案,参加2件行政复议案件。
二、完成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调整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西安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指导规范(试行)》指导下对政务网站进行了改版,新增市纪委派驻委纪检组、西安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介项目、西安市铁腕治霾·煤炭消减专项工作专栏等栏目。按照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网上办事等栏目进行了整合。
(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把最新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和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及时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对外公布;将信息公开工作与贯彻行政许可法相结合,与转变行政职能相结合,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属性,做到及时稳妥,准确公开。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根据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全委信息报送任务、落实责任,规范信息报送流程,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分解信息报送任务,建立信息报送季度通报制度。2017年向市委信息处、市政府信息处报送信息117篇,市委《要情快报》报送信息采用13余篇;市政府《政务信息》报送信息采用近25篇。
(四)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方式、时限及追责措施,制定工作流程图,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保证所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提案建议办理圆满完成
我委2017年共办理建议提案5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7件、政协委员提案26件,已全部办结。委办公室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与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人大代联委进行了多次沟通,按照“一议两制”的原则,积极推进,与委员、代表充分沟通,政协提案和人大建议均已办理完毕,满意率98%。
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在信息化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升。2018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到实处:一是进一步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在安全保密的基础上,全面及时公布发展改革工作的各项信息,使公众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最新进展和发展改革工作动态;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掌握和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享受政府信息公开的资源;三是进一步办好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平台,按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质量提升、及时准确的要求,建设好政府信息发布平台。